天津冬季供热温度不达标是要退采暖费的,那室内温度是如何测量的呢?2020年10月28日,天津市供热市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规定发布,详情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供热室内温度测量行为,保障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市和区供热运行管理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对供热单位测温行为进行监督。
(一)在每天8:00-21:00进行测温,此时间段外如用热户有特别的条件,可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数字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准确度)为±0.3℃,并且在测温时应出示检定证书。
(四)测温时应关闭室内所有门窗,待房间温度稳定后开始测温,测温仪表示值稳定时结束测温。
第六条 测温仪表由供热单位提供。如用热户对测温仪表的准确度有疑义,可申请检定。检定费用由用热户先行垫付,经检定合格,测温结果有效,检定费用由用热户承担;经检定不合格,测温结果无效,检定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
第七条供热单位测温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用热户应当场向供热运行管理部门反映,供热运行管理部门应及时予以处理。
第八条 用热户未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也未向供热运行管理部门反映问题的,视为其认可测温结果。
第九条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开发建筑设计企业按照本办法测温。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做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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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冬季供热温度不达标是要退采暖费的,那室内温度是如何测量的呢?2020年10月28日,天津市供热市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规定发布,详情如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测量供热室内温度的活动。第三条 市和区供热运行管理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对供热单位测温行为进行监督。
(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数字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准确度)为±0.3℃,并且在测温时应出示检定证书。(三)选取被测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米的高度为测温点。(四)测温时应关闭室内所有门窗,待房间温度稳定后开始测温,测温仪表示值稳定时结束测温。
第五条 测温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用热户与供热单位约定测温时间。(二)测温开始前,双方应在测温记录单上填写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六条 测温仪表由供热单位提供。如用热户对测温仪表的准确度有疑义,可申请检定。检定费用由用热户先行垫付,经检定合格,测温结果有效,检定费用由用热户承担;经检定不合格,测温结果无效,检定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
第八条 用热户未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也未向供热运行管理部门反映问题的,视为其认可测温结果。
第九条 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开发建筑设计企业按照本办法测温。开发建筑设计企业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做测温。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